1.安全閥。一種自動閥門。它不借助任何外力,而是利用介質本身地力來排出一額定數量的流體以防止系統內壓力超過預定的安全值;當壓力恢復正常后,閥門再行關閉并阻止介質繼續流出。
2.直接載荷式安全閥。一種由直接作用的機械載荷,如重錘、杠桿加重錘或彈簧來克服閥瓣下介質壓力所產生作用力的安全閥。
3.帶動力輔助裝置的安全閥。該安全閥借助一個動力輔助裝置,可以在低于正常開啟壓力下開啟。即使該輔助裝置失靈,此類安全閥仍能滿足標準要求。
4.帶補充載荷的安全閥。這種安全閥在其進口處壓力達到開啟壓力前始終保持有一增強密封的壓力。該附加力未釋放時,安全閥仍能在進口壓力不超過國家法規規定開啟壓力百分數地前提下達到額定排量。
5.先導式安全閥。一種依靠從導閥排出介質來驅動或控制的安全閥。該導閥本身應是符合標準要求的直接載荷安全閥。
6.比例式安全閥。一種在整個開啟高度范圍或在相當大的開啟高度范圍內比例開啟或關閉的安全閥。
7.全啟式安全閥。一種僅在微小開啟高度范圍內比例開啟,隨后就突然開啟到全開位置的安全閥。開啟高度不小于1/4流道直徑。
8.微啟式安全閥。是一種僅用于液體介質的直接作用式安全閥。開啟高度在1/40~1/20流道直徑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