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工業園區一化工企業罐體發生火災有是一個血的教訓 發布時間:17-06-13 |
濮陽工業園區一化工企業罐體發生火災有是一個血的教訓 2017年6月11日11時41分,河南省佳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9號生產罐發生著火。而同樣的事故,前幾天的山東剛剛發生過一起。 其實就在前幾天,(8死9傷!山東臨沂石化的這起爆炸,幾公里外都有震感?點擊藍字即可查看)山東剛發生了一起罐車裝卸作業時的爆炸事故,影響十分惡劣! 短短幾天之后,發生的這起事故,如出一轍?到底怎么回事? 6月11日11時41分,河南省佳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9#物料儲罐在裝卸加注過程中,起火發生爆炸,同時引發同一防火堤內的其他儲罐相繼起火。又是裝卸過程不注意,一不小心,事故就一連串的發生啦! 14時31分,明火全部撲滅,工藝裝置區、成品罐區、辦公區均未過火,未對周邊環境造成重大影響。后經全面排查現場,共發現1人死亡,無人員受傷及失蹤。 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市安監局局長王萬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劉仁社、市公安局調研員許紅旗、市環保局局長孟福堂現場指導。 工業園區領導迅速到達現場,成立了以劉普軍主任為指揮長,羅紅普、孫慶莘、韓占府、王繼梅為副指揮長的臨時指揮部。 組織消防、安監、公安、環保、衛生及園區所有科級以上干部到現場救援。截至14點31分,明火滅掉。目前現場處置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2、又一次油氣罐區事故 如何才能防患于未然 深度解讀油氣罐區防火防爆10條規定 近幾年來,其實罐區事故時有發生,所造成的后果也多是災難性的,影響極其惡劣,做好罐區事故預防刻不容緩。 小七帶大家一起重溫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的《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守住罐區安全的紅線,避免這樣的事故重演。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 1.嚴禁油氣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操作和隨意變更儲存介質 本條主要規定了油氣儲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氣儲罐儲存介質、儲存溫度、壓力、液位必須符合設計工藝條件和工藝控制指標,這些指標超出控制范圍會帶來泄漏著火、爆炸等安全風險。 儲罐在設計階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種儲存介質進行設計的,設計考慮的因素僅局限于該種介質的物化性質和儲運工藝要求,若要變更儲存介質,必須要考慮既定儲罐的設計條件是否滿足該介質的存儲要求,確保儲罐安全運行。 隨意變更儲存介質或儲罐用途可能帶來安全隱患,導致事故的發生。 2.嚴禁在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裝卸車時作業人員離開現場 本條主要規定了儲罐區手動切水、切罐、裝卸車作業管理要求。 手動切水是指通過間斷手動打開切水閥放出沉積在油氣儲罐底部的水 切罐是指將進出物料從一個儲罐切換到另一個儲罐 裝卸車是指將儲罐中物料裝車或從運輸車輛向儲罐中輸送物料。 切水、切罐、裝卸車等作業環節應當嚴格遵守安全作業標準、規程和制度,并在監護人員現場指揮和全程監護下進行。若監護不到位,極易造成油氣泄漏,引發事故。 3.嚴禁關閉在用油氣儲罐安全閥切斷閥和在泄壓排放系統加盲板 本條主要規定了安全閥和泄壓排放系統的安全操作要求。 安全閥切斷閥指為方便安全閥校驗或更換而在其前后安裝的切斷閥門,泄壓排放系統指能迅速排放儲罐壓力的系統,通常指火炬系統或專用排放系統。 安全閥切斷閥關閉或壓力泄放系統加盲板都將使儲罐在超壓或緊急狀況時壓力無法泄放,儲罐因超壓造成爆炸、著火等惡性事故。 4.嚴禁停用油氣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 本條規定了油氣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等關鍵參數報警和聯鎖系統的管理要求。 油氣儲罐應按照標準和規范要求設置液位計、溫度計、壓力表、可燃(有毒)氣體報警儀,以及高液位報警和高液位自動聯鎖切斷進料措施,報警信號應發送至操作人員常駐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并且報警要設置聲光報警,以便及時發現異常并做出處理,因此必須要保證報警和聯鎖系統的完好并且處于在用狀態。 5.嚴禁未進行氣體檢測和辦理作業許可證,在油氣罐區動火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本條主要規定了油氣罐區動火和受限空間作業管理要求。 動火作業前要分析檢測油氣罐區動火點周圍可燃氣體含量,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要對儲罐內可燃、有毒氣體和氧含量進行分析。 動火和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一直是事故多發環節,油氣罐區儲存物料多,一旦發生事故,往往后果嚴重,必須嚴格審批管理 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并落實,相關人員按照權限進行簽字確認 作業過程中要有監護人員進行現場監護,具體管理程序應符合GB30871《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程》的要求。 6.嚴禁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落底 本條主要規定了對內浮頂儲罐液位的要求。 浮盤落底是指因儲罐液位過低,浮盤落在了支撐腿上。正常運行時浮盤落底后會在浮盤和油面之間形成氣相空間,在物料流速過快時物料管線管口靜電易聚集,極易引發著火爆炸事故。 7.嚴禁向油氣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質不明或能發生劇烈反應的物質 本條規定了油氣加工、調和過程中各種添加劑、助劑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在添加使用前要了解添加劑、助劑的物化性質,并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操作過程中要使用專門的加劑系統,嚴格履行操作規程。 8.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 本條主要規定了油氣罐區防爆器材的使用要求。油氣罐區儲存的介質一般都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工具、電氣設施、通訊器材等,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容易引發事故。 9.嚴禁培訓不合格人員和無相關資質承包商進入油氣罐區作業,未經許可機動車輛及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罐區 本條主要規定了崗位操作人員培訓和承包商及外來人員、機動車輛的管理要求。油氣罐區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具備上崗能力。 進入罐區作業的承包商具備相應的資質是確保作業安全的前提,外來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罐區會帶來很多不可控的安全風險。 10.嚴禁油氣罐區設備設施不完好或帶病運行 本條主要規定了油氣罐區設備設施的管理要求。 油氣罐區儲罐、管道管件、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消防應急及其他設備設施都要定期維護保養,并保證完好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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